酒肆里

没正事儿,玩儿的~

【多CP】爱,神明和七宗罪

5000字,一发完。

钝刀+糖渣混合体。

按顺序是福华、锤基、EC、盾冬、ME、CA、铁虫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傲慢


傲慢之神不懂爱。


他太强大了,不仅对人间的情情爱爱毫无兴趣,连神坛的众神也不放在眼里。


有很多人对他感兴趣,但他站在人群中心、聚光灯下,永远只是冷着脸、声线平平地自言自语一句“无聊”,然后继续沉浸于自己过分强大的脑海中,独自研究那些香烟的种类与味道、字迹的鉴别与侦察等等,平常人丝毫不能理解的古怪东西。

因此,他身边的人来来往往,熙熙攘攘,从没有哪一个留下来过。


那天,傲慢之神实在太无聊。

他吸着色欲之神分享的香烟,一不留神,从神坛上翻了个身,滚落人间。


好在傲慢之神来人间很多次了,也从不和那些在星条旗帜下鬼魂的神明争地盘,总是喜欢在地球的另一端,顺手给苏格兰场搞点事情。因此,人间还算欢迎他。


傲慢之神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,用力晃了晃神智不清的脑袋,这才发现自己降落的城市下雨了。

得找个落脚的地方,他想,于是他有点漫无目的地在街头晃荡。


很快,一个还算眼熟的人类迎了上来。傲慢之神于是透露了自己的愿望,但对方好像误以为他要找个合租的同伙,并且兴致冲冲地告诉他,包在自己身上。


好吧,傲慢之神想,怎样都行,他懒得同无聊的人类解释自己的想法。


当天下午,傲慢之神挥着鞭子疯狂鞭挞一具人类的尸体,企图以“观察尸体受到鞭挞后痕迹的形成状态”为由,消解自己无尽的空虚与无聊。

然后,他就看到一个小脑袋从门口探了进来。


留下姓名与地点,傲慢之神在对方直愣愣的眼神中潇洒而去。


啊,“同租合伙人”,又是一个无聊的人类呢——傲慢之神想——就像每一个凡人一样,把他们无法理解的神明强行解释成怪咖。


然而,傲慢之神很快发现,自己这次似乎搞错了。

这个撑着一根手杖的、滑稽的、小小的人类,总会在他从未想到的时候,忽然蹦出来一句“天才!”“太厉害了!”“那简直太棒了!”。


每次这个特别的人类用一双大眼睛直直盯着自己,用夸张的声线说出自己完全不觉得夸张的赞扬话语时,傲慢之神就会发现,自己出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,好像有点开心,又有点羞愧,总之,这使得他居然不敢看那个人类的眼睛。


这一发现令傲慢之神很烦恼,于是,他决定去神坛的古籍里找一找这种情绪。


倒霉的是,当傲慢之神在楼顶上企图抛弃肉身重登神坛的时候,他被那个小人发现了。无奈之下,他只好对那人说:

“我是个冒牌货。”


然而那个小人不相信,一步一步,越走越近。


傲慢之神更烦躁了,因为他忽然发现,那种奇怪的情绪更强了,以至于他甚至想要赶快下楼去,打破神坛的规矩,告诉那个小人,他不是真的离开。

但傲慢之神太傲慢了,他最终也没有说实话,率先一步跳下楼顶,离开了那个小人。


天上一天,地下一年。

回到神坛后,傲慢之神好像被什么人催促着,飞快地去翻找各种书籍。


终于,他在上帝造人的那本最古老的书籍中找到了这种复杂的感情。


哦,傲慢之神想,原来我爱上那个小小的人类了。


搞清楚一切的傲慢之神终于摆脱了烦躁的情绪,他决定回到人间,去陪伴那个人类,直到他过完这一生,或者如果对方愿意的话,和他一起来到神坛上。


但傲慢之神没有想到的是,当他再次回到人间的时候,那个小人身边,已经有了另一个人。

那个人类也小小的,呆呆的,很无聊。


她根本比不上我,傲慢之神想,可是他好像很喜欢她,就像我很喜欢他一样。


那一刻,傲慢之神发现自己的神力消失了。

因为他后悔了,在这个人类面前,他再也傲慢不起来了。


但这样似乎也不错,傲慢之神想,这样,他就有理由陪他的小人慢慢老去了。


就这样,一天又一天,一年又一年。

他和她结婚了,他们有了一个她,她又离开了他。

直到这时,傲慢之神才敢偷偷出现。


他的小人很难过。


傲慢之神不敢和他说话,于是伸出一根手指,戳了戳他怀里小小人的脸颊。

小小人笑得很开心,从那一天开始,她有了一个神明做爸爸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嫉妒


嫉妒之神不爱人。


古老的传说中,那位以诬陷为桂冠、以谎言为珍宝的嫉妒之神,从来不喜光。他总是独来独往,用残忍的恶作剧祸乱人间,看纯洁的孩子被叵测的人心污染,一个又一个,拜倒在石阶下,匍匐于他的脚前,亲吻他的足尖。

直到有一天,嫉妒之神忽然销声匿迹,抽离所有邪恶的、惑乱人心的法术,从人世间消失得一干二净,仿佛从不曾来过。


“他将自己困在大洋之下,隔着冰封的深海与干涸的雪山。”老人收起了桅杆,看了眼不太妙的天色,说,“千百年间,他守着永不融化的尸体。”

“那是他的母亲,是亘古绵长的历史长流中,嫉妒之神唯一后悔的恶作剧。”


孩子抹了把脸上的雨水,问:“嫉妒之神在哪里?会有人找到他吗?”


会吗?老人也不知道,他只得说:“嫉妒之神想要躲藏起来,就没有人能够找到他。海水太冷,他的罪孽又太过沉重。或许某一天,沧海桑田后,当太阳的光芒再次照亮海底,他会再次降临。”

“又或者,”孩子指了指远方的海面,在亮如白昼的闪电过后,响起震耳欲聋的轰然雷鸣——


“那声惊雷可以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暴怒


暴怒之神爱着一个人。


他是七个神明中,唯一一个拥有爱人的人。


暴怒之神的爱人有一点特殊——他可以听见人们脑中的想法。


刚认识他的时候,暴怒之神很讨厌他的这种能力,他总觉得,那人总有一天会钻进自己的脑子里,掌握自己的一切。

这样的发现让他非常不爽,以至于他,暴怒之神,一介神明,竟然去神坛打造了一个奇怪的帽子,每次去人间就戴着,仅仅是为了防范这个凡人。


就这样,暴怒之神同这人打打杀杀了好几十年。


大部分的时间,他们互相之间根本不会见面,暴怒之神在天地之间横行无阻,偶尔被色欲之神哄骗着去人间玩儿一阵,消解情绪。

但是他总会在某一个冷夜,在某一个突如其来的梦境里,忽然想起那个人,于是无边的怒火又燃烧起来,总感觉要举起一个体育场,或者干脆拆了金门大桥才能平息怒火。


其他神明都觉得,那个和暴怒之神作对的凡人愚蠢极了,不但被弄得双腿瘫痪,头发没了,精神险些崩溃,还非要搞一个奇怪的学校,收纳那些和他一样愚蠢的人类。


但他们不知道的是,暴怒之神也会在那些无法入眠的深夜,在即将被愤怒吞噬的边缘,悄悄摘掉自己的帽子,任凭那个永远温柔的声线进入自己的脑海中,一声又一声,轻声念着自己的名字,让他得以在那些最最关键的时刻,记住自己原本的样子。

就这样,暴怒之神理所应当地享受着这人的温柔,却总会忽然愤怒,将对方弄得遍体鳞伤。


但不可否认的是,他爱他。


某一天,暴怒之神终于意识到,如果再这样下去,他很可能像傲慢之神那样,永远失去专属于自己的那片温柔了。

于是暴怒之神决定表白,向他的宿敌。


表白前一天的夜里,暴怒之神睡不着。他想,万一他不喜欢自己怎么办?万一被拒绝后自己的愤怒把人间化作炼狱怎么办?万一自己气到盲目把他给杀了怎么办?


就在暴怒之神脑海中的画面进行到自己参加那人葬礼的时候,那个熟悉又温柔的声音忽然出现:

“好了,好了,我答应就是了。”


暴怒之神吓了一跳,这才发现,不知从什么时候起,自己早就扔掉了那顶奇怪的帽子,而他的爱人那么尊重他,永远只在旁边默默注视着,直到自己想要听到他声音的时候才开口。

而每一次自己需要他的时候,他都在。


“我爱你。”暴怒之神说。

“我也爱你。”他的爱人这样回答。


然而暴怒之神不会知道的是,他的爱人早就答应了他。

在每一个被遗忘在记忆深处的梦里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懒惰


懒惰之神很老了。


他是这届神明中最年长的一个,没人知道他在神坛上待了多少年,怕是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了。

自他封神之后,好像从未踏出自己的宫殿半步,也从不让任何人进入那间小小的屋子。他和外界仅有的交流,是收缴人间上供的李子。


谁也不知道他是谁、长什么样、在做些什么。


直到最近一次人间的上供,所有李子在懒惰之神的宫殿前晾晒了三天三夜,依然没有任何被取走的迹象,众神这才想起他们的那位元老。


正不知如何是好,碰巧嫉妒之神回到了天庭。

当天晚上,他施展幻术,去懒惰之神的宫殿里捉弄他。


一进门,却发现懒惰之神披头散发,胡子拉碴,一只袖子空空荡荡,胳膊被仍在墙角。他闭着眼睛躺在地上。


嫉妒之神吓了一跳,以为他终于被自己懒死了。于是上前一步,用一寸小刀戳在他身上。

下一秒,懒惰之神猛地翻身,三招之内,卸了他的刀,抵在他的喉咙上,吓得嫉妒之神幻影全消,瞬间回到大洋之底的囚牢。


闪电代替阳光,将这里照得透亮。

他仓皇踉跄,被独眼的兄长抱了个正着。


“懒惰之神的宫殿是一辆走不到终点的火车。”嫉妒之神喘着气道,“我看到了他内心的模样。”

“他挂在车门上,一遍又一遍坠落,无数次跌落山谷雪地;车厢里是一场盛大的婚宴,新郎新娘跳着华尔兹,岁月静好。”


“他伸出了手,他也伸出了手。”

“他握住了一缕冬风,他握住了他的新娘。”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贪婪


贪婪之神死了。

他是有史以来,成神时间最短的神。


神也会死吗?

是的,神也会死。


贪婪之神本非神,他是从人间一步一步,攀登着自己所拥有的财富,走上神坛的。


有小道消息称,他尚未成神之时,拥有人间最聪颖的大脑,懂得如何用最少的力气取得最多的财富,但往往,也要采取一些小小的技巧,花掉一点点无足轻重的成本。

长老说,他登上神坛的那天,脚下铺满了未签字的协定与撕毁的条约,身后是滔天的谩骂与憎恶与怨恨,而他就那样,站在神坛前,摘下连帽衫的兜帽,抿了抿嘴,一脸的漠然,而后摸了摸神座的扶手,动了动嘴唇。


“他说了什么?”

“好像是‘我需要你’,后面跟着一个名字。”

“什么名字?”

“我没听清,他自己大概也记不得了。”长老摸了摸胡子,“神是会忘记人间故事的。”


“可他又为什么会死去?”

长老望着神坛的方向,几不可闻地长长叹息。


因为成神需要斩断过去,而贪婪之神,被困在名为爱情的、连他自己也破解不了的代码里。

记忆消散的瞬间,他听见身后有人说:“我在这里,我陪着你。”


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松开手,坠入加州的那场冷雨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暴食


暴食之神是真正的神。


与其他神明不同,他在天庭工作了六千年,原本就要升任大天使长,却因为某些不知名的原因,成为了暴食之神。

但暴食之神并不很在乎。他烦恼了几天后,就发现这个神职再适合自己不过了,凡人的进贡应有尽有,他永远都有无尽的美食可以享用。


特别是,这里的地板不会烫伤前来看望他的恶魔的脚。


尽管恶魔每次来都打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工作旗号,但暴食之神还是很喜欢他的到来,他们总是能够一边喝酒一边畅聊过去那些无人知晓的岁月。

就像这天,他们聊起了曾经在世界各个角落里吃过的美食。


恶魔喝得有点醉,他吐了吐舌头,摇了摇头:“你成为暴食之神后,每天都有无尽的佳肴,我都没有理由诱惑你去吃晚餐了。”

暴食之神咽下口中的寿司,望着一桌山珍海味,犹豫了一下,十分舍不得地挥了挥手,难过地同化为齑粉的美食道了别。


然后,他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,对恶魔说:“诱惑成功哦!”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色欲


色欲之神爱了太多人。


他喜欢伪装成普通人,混入人间灯红酒绿的夜晚,用一点小小的法术,或者只靠着完美的皮囊与花花公子的身份,便将前赴后继的灵魂收入囊中,一晌贪欢。

他拥有无尽的财富却并不贪婪,他坐拥佳人千万也并不傲慢。这世间万千奇珍异宝,于他,从来不过指间一捧沙。


在色欲之神的理念中,沉溺于情色是对他神明身份最大的尊重。那些被他玩弄在股掌间的人类,不过是渺小的尘埃,肮脏而脆弱,以至于得以触摸到他的衣摆,在他看来,都是万分之幸。至于枕边人的过去与未来,与他何干?就如食物,何必要得知是从土中长出还是树上摘下,又何必知晓来年春天新生的种子是否会再次发芽?

他自诩活得通透、活得肆意、活得自由。


但色欲之神也有苦恼,他走在街上,总会碰到一两个被嫉妒或贪婪蛊惑了心脏的凡人,凭着一把小折刀便凑上前来。不过他并不很介意,遇到这种事,总是挥挥手散散财,替那两位收拾一下烂摊子,权当给混杂烦乱的人生增添一点乐趣。


比如这天晚上,他在纽约皇后区的小巷子里,美女在侧,佳人入怀,不紧不慢地摘下价值连城的腕表,将他递给眼前的劫……

嗯?人呢?


色欲之神眯起眼睛,用神力将血液中的酒精蒸干,凝神看去——

凶神恶煞的劫匪被一个穿睡衣的小小少年赤手空拳地赶跑。


不等他将手表重新戴上,少年人回过头来,冲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。

那一刻,被威士忌与伏特加泡大的色欲之神,人生头一次,尝到了牛奶糖的味道。


也是在那一刻,他在那双最干净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,苍老又肮脏。


色欲之神惶然离场,回到神坛之上。

他不再沉浸于无限的情.爱,也不敢再去人间游荡。为了梦中那个笑容,他近乎剖开了自己的心脏。


色欲之神不爱美色,众神开庭审判,判他坠落凡间,将祭品中最纯洁的灵魂弄脏。


于是他堕入红尘,又看到那双焦糖色的眼睛,又尝到牛奶糖的味道,从此溺于情网。


什么?你问色欲之神的理念改变了没有?

我也不知道。


不过根据凡间执法令,未成年人不能和神明上.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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